我去入职一家公司,他要求有三个月的试用期时间,请问这是合法的吗? 试用期三个月 合法性 1年前 2519人浏览 分享到 法猫猫 试用期,是指当事人在书面劳动合同中为相互了解、选择而约定的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考察期。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,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,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;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,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。